医疗保险患者如何就医
来源:医保办 时间:2008-1-15
一、 挂号 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本院就医挂号时,请必须将您的身份证号或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号及就诊类型,准确前写在“病人信息登记表”中,在领取就诊卡(此卡长期有效)的同时办理挂号手续。若没有身份证号或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号,个人信息填写错误,将造成您门诊费用无法报销。 二、就诊 参保人员就医时使用《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》处方。每次处方药量急性病不得超过3日量,慢性病不超过7日量,行动不便者不超过两周量。患有高血压、冠心病、糖尿病、脑血管病、前列腺肥大、慢性肝炎、肝硬化、癌症、结核病、精神病十种病,且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同一类药物的不超过一个月的药量。 三、交费 挂医生所开据的处方,检查及治疗单位在收费窗口现金交费,缴费后领取收据及明细清单。 解放军第二六一医院 医疗保险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三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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